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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省政府制定下發《關於切實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、行業、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和任務,扎實開展好今冬明春全省火災防控工作,確保做到“靜態”火災隱患全面消除,“動態”火災隱患可防可控。
  《通知》結合我省冬春兩季火災隱患特點和特殊行業、場所、地區等消防安全工作重點,對各行業、部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作出明確要求,即:教育、民政部門要組織各類學校、幼兒園、托兒所、養老院、福利院及其他社會福利機構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;住建和安監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、室內裝修材料、建築保溫材料、彩鋼板臨時建築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、經營、儲存單位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;工商、質監部門要聯合公安消防部門,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工作;旅游、文物、民宗和古城管理部門要對旅游景點景區、古城、古鎮、古建築、古村落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治;魯甸、景谷地震災區要突出抓好受災群眾安置點火災隱患排查整治,嚴防發生火災事故。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,對城鄉結合部、“城中村”、出租屋、商貿市場和“三合一”、“多合一”場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,並認真做好全國全省“兩會”及聖誕、元旦、春節、元宵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各項安全保衛工作。
  與此同時,省公安廳也對各地公安機關著力推動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、公安消防監管責任和社會單位消防主體責任提出要求。明確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要組織轄區列管重點單位開展以“火災隱患自檢自查一次、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一次、全員培訓一次、滅火疏散演練一次”為內容的“四個一”活動,發動消防網格員對轄區居民樓院和孤寡老人、留守兒童、殘疾人士等重點居民住戶開展走訪一遍、宣傳一遍、用火行為規範一遍活動,發動一般社會單位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活動,落實火災自防自救措施,做到“安全自查、隱患自除、責任自負”。同時,要明確各警種冬防工作職責任務,實行消防、治安、警務督察“多警聯勤”機制,將冬防工作納入各級公安機關考評、考核範圍,納入單位、個人績效考核、評優評先內容,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。
  記者 張瀟予 通訊員 李京澤 李嬡池(雲南日報)  (原標題:雲南省政府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要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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